【記者廖本福、楊川欽台中報導】國民黨立委顏寬恆涉嫌詐領助理費、竊占國土及假買賣案,法官諭知在七月廿五日宣判,然因颱風凱米攪局延至廿六日宣判,一審判處顏寬恆貪汙罪七年十月、褫奪公權三年;偽造文書六月,可易科,盜領助理費一百零八萬餘元沒收;竊佔國土罪則無罪,合計八年四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針對地院判決,顏寬恆發表聲明表示,以沉重的心情,向大家鄭重聲明,有關本案對他的指控,感到極度震驚與遺憾,作為一位中華民國的立法委員,一直以來秉持清廉、公正、誠信的原則,努力為人民服務,然而如今卻因為一些莫須有的指控而身陷訴訟紛爭,他必須在此表明自己的清白,並強調司法應該是公正無私的,應該依照法律和事實來進行審判,而不是受到政治力量的干預和操控。
顏寬恆在四年前參選台中二選區立委補選,爆發沙鹿豪宅及南屯招待所違建案,事後顏賣掉沙鹿豪宅,今年三月廿二日登記參加國民黨立委初選,檢調六天後搜索顏家,帶回顏寬恆夫妻等九人調查,訊後依涉犯竊占、偽造文書等罪諭令顏以一千萬元、顏妻及林進福各五百萬元、張女五十萬元交保侯傳。
檢調追查,顏寬恆在民國一百年自任起造人,由林進福任承造人,於沙鹿區南勢坑土地興建透天豪宅,並在緊鄰國有土地鋪設車道、大門、圍籬及警衛室,一百零六年十月間完工,竊佔國有土地一千零九十七平方公尺,屋主為陳麗淩。
檢方還查出,顏寬恆遭告發豪宅違建等案,為避免持續發酵,倆夫妻與林進福以「借款」名義,將四千五百四十一萬元借給澤序設計公司負責人張女,再由張女「假購買」豪宅,去年一月十九日辦轉移登記。
而南屯區招待所土地是顏仁賢在一百零一年五月廿一日取得,在建造期間,於緊鄰國有地興建警衛室及大門、通道、圍籬及棚架等建物,竊佔面積約一百四十平方公尺。
檢調追出,顏寬恆立委任內聘林進福當公費助理,每月薪水四萬元,一百零七年二月五日至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詐領薪資及年終獎金共一百零八萬四千九百七十六元,用於支付購買某公司名下、顏所使用的瑪莎拉蒂車及住宅費等。
台中地院於26日一審宣判,顏寬恒貪污罪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偽造文書6月可易科罰金;設計公司張姓負責人偽造文書判刑4月;顏仁賢偽造文書6月,均可易科罰金;至於竊占國土部分,顏仁賢判刑6月,顏寬恒、陳麗凌則無罪。
針對地院判決,顏寬恆發表聲明中指出,因林姓助理長期義務協助服務地方,自願無償擔任地方服務的助理,正好在106年有一名助理離職,所以將林姓助理補進公費助理名單,且其所收到的薪資都在林姓助理的帳戶內原封不動、連提領紀錄都沒有,在地鄉親都知道,我們服務團隊陣容相當龐大,每月除了公費人員外,我們都必須要自掏腰包倒貼助理費,說他詐領助理費,就是對他莫大的侮辱。
至於房子買賣,自己完全沒有假買賣的動機,因為選舉而多次被政治操作,住家周邊整天被釘哨騷擾,嚴重影響家人和小孩、太太跟媽媽的生活安全,為了保護他們,所以決定要賣掉這棟房子,無論多便宜都願意賣,完全沒有假買賣的動機。
他深信,事實終將戰勝謊言、真相終將大白於世、正義終將伸張,儘管當前的困境無比艱難,但他堅信自己的清白和無罪,會繼續通過法律救濟,堅決捍衛名譽和權利,也要感謝所有支持和相信他的朋友們,感謝你們在這段艱難的時期給予的鼓勵和支持,你們的信任和支持是堅持下去的最大動力,他會繼續堅守信念,為了國家的發展和人民的福祉,努力奮鬥,絕不退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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