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處_青年就業服務

【記者鄭銘德/新竹報導】新竹縣政府為使兒童及少年深入了解兒童權利公約(下稱CRC)意涵,並能自發性蒐集資料、深入思考及反思轉化成為新的理解,今(113)年特地舉辦「CRC微電影比賽」,即日起徵件至9月2日(週一)止,歡迎就讀新竹縣各國中、高中(職)學生,配合主題發揮創意,踴躍參賽。

縣長楊文科表示,為傾聽兒少聲音及想法、實踐兒少表達意見的權利,縣府今年遴選第三屆兒童及少年諮詢代表,透過培力課程及例行會議,幫助兒少代表加強認識自身權利及累積與相關的知識能力,並鼓勵他們針對生活中的所見所聞進行提案。今年6月,縣府召開兒少權利促進會時,兒少代表提出3項提案,向縣政府說明自身群體所面臨的困境及促進改善方案的推動,縣府相關單位都很重視,也詳細一一回應。

社會處說明,竹縣第三屆兒少代表在例行會議中,構思討論推廣CRC議題方式,經研討一致認為若能經由拍攝CRC微電影方式,能讓更多兒少經由資訊媒體瞭解CRC的意涵。社會處也採納兒少代表的構想,辦理CRC微電影比賽,而兒少代表們也主動拍攝微電影比賽示範影片喔!影片連結:https://youtu.be/RkzYKQWew6k

「CRC微電影比賽」鼓勵參賽者透過影音拍攝,呈現出自身所表達的事物。本次比賽對象分為國中及高中組別,作品獎勵分別第一名為8,000元、第二名6,000元、第三名4,000元、佳作2,500元及最佳人氣王2,000元禮物卡。

欲參加CRC微電影比賽的學生,請於作品背面左下方貼上報名表作品,於9月2日下午5點前,以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新竹縣政府社會處兒少及家庭支持科(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6號)。詳細活動資訊及相關實施計畫,可至社會處網站/活動公告(短網址)或撥打03-5518101分機3266(陳社工)。

社會處表示,聯合國大會於1989年11月20日,通過專為兒童而設的國際公約-《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這是兒童權利發展史上最重要的里程碑,保障兒童擁有基本人權,確立劃時代意義的人權標準:「兒童是權利的主體,而非國家、父母的附屬品」!為將《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與國際接軌,強化我國兒少權益保障,2014年6月4日總統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並自2014年11月20日起施行。

CRC保障的「兒童」,是指所有未滿18歲的兒童及少年;CRC指出,未滿18歲的兒童與成人同樣享有與生俱來的人權。CRC為維護兒童的權利,提出四大原則:禁止歧視原則、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兒童的生存及發展權及兒童有表達意見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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