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近來,農地遭違規回填廢棄土石之案件量逐年增加,且經農業部解釋,農地填土不得事後補申請,其倘經查有回填砂、石、磚、瓦、混凝土塊、事業廢棄物、其他有害物質等,或有其他破壞農業生產環境之情形,將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或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規定裁處。
為遏止農地持續遭破壞,並解決農民改善耕作環境之填土需求,臺中市政府已於109年9月10日修正發布「臺中市申請農業用地整地審查作業要點」。
農地如有填土需求,應由土地所有權人檢具所列申請書件(可至臺中市政府農業局網站查詢下載),事先向臺中市政府農業局申請核准,並依核定內容施作,以免不慎觸法受罰,亦保障國人糧食安全。臺中市政府農業局-109年農地整地相關要點公告及申請書網址:https://www.agriculture.taichung.gov.tw/311651/post)。(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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