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本福臺中報導】涉嫌在臺中捷運車廂隨機砍人的洪姓護理生,廿二日下午由中市警六分局偵查隊押解移送臺中地檢署,檢方複訊後認為洪嫌涉嫌五年以上重罪,且有反覆實行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法官在晚間十一時許裁定羈押獲准,但未諭知禁見及通信。
廿二日上午,洪母聘雇律師抵達警六分局陪同進行偵訊,洪嫌在偵訊前,先吃下母親準備的精神科藥物,讓他偵訊過程得以保持穩定情緒,在歷經五個小時訊問,於下午二時許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洪嫌接受檢察官複訊時,提問沒有情緒異常或是答非所問情況,檢方初步認定,洪嫌犯案當下及犯後心智都屬正常,無需暫行安置,且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犯罪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而向法院聲請羈押。
臺中地方法院指出,洪嫌所涉為殺人未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之重罪,有逃亡之虞,令洪男在犯案過程中隨機殺人行為,亦有反覆實行犯罪之虞,對社會治安危害甚巨,因而裁定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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