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處_青年就業服務
交通違規記點記次新制宣導與懶人包

【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國中男學生日前到百貨公司遊玩時,遇上一名變態惡狼,先以詢問廁所在哪裡的方式,企圖誘騙男學生前往,之後又以金錢做代價,要求男學生為其性服務。民進黨台中市議員林祈烽21日在市議會市政總質詢揭發此事,詢問市長盧秀燕有無防範或防制措施?盧秀燕表示,這事很可惡!警察局長李文章說,家長已向警方報案,20日也已找到這名嫌犯,依性騷擾、<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

市議員林祈烽表示,他接獲家長陳情,指就讀國中的兒子日前與同學到台中市某家百貨公司遊玩時,遇到一名年約2、30歲的年輕男子,以假裝詢問廁所在哪裡的方式,企圖誘騙男學生與他一同進入廁所內,後來見男同學沒有上當,又尾隨學生到其他樓層的廁所內,提出金錢交易要男同學為其性服務。

林祈烽說,該名男同學雖沒有受到誘惑上當,但身心受到驚嚇和創傷,回家向家長說明此事,並以具體文字寫下事發經過,「這個事件對我的打擊太大了,我又不是GAY,我幹嘛要跟他做那種事,我不想再遇到這種事,我覺得如果以後都不去OO(百貨)好像也不是辦法,但也不可能完全避開單獨行動……」。

林祈烽指出,這名惡狼相當可惡,尾隨誘騙不成,竟然還拿出現金要誘惑男同學,從1000、2000加碼到3000元,就是要與學生完成性交易,還好學生機警沒有受到誘惑上當,而家長在看到孩子的陳述書後,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也在20日立即透過百貨公司的監視器找到嫌犯。

警察局長李文章答詢表示,警方一開始先以性騷擾受理此案,但各分局都有家防官,發現受害人是未成年少年,應該要以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來偵辦;警方一年受理性騷擾和性侵害的報案數都各約400多件,警方都會加強宣導和偵辦。

林祈烽質疑,此事是發生在人潮眾多的百貨公司內,如果是發生在人群較少的公園或戶外時,該怎麼辦?林祈烽要求市府未來要有預防和防制的辦法,以免我們的青少年再度遇到類似的事情。

警察局回應表示,第六分局受理報案後,經擴大調閱監視器影像,鎖定涉案犯嫌於5月19日將其查緝到案,並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2條第一項,函送地檢署偵辦。

社會局說明,家防中心社工除了陪同男學生偵訊,後續也將訪視關懷,評估服務需求;同時連結學校輔導資源,提供在校關懷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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