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處_青年就業服務

【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積極主動提供職災勞工與家屬相關服務,設置「職災勞工服務窗口」,提供職災勞工與家屬及時的協助,例如:職災權益諮詢、申請勞保給付、轉介勞資爭議協處或法律協助、提供心理社會支持、連結就業及生活扶助資源等,保障職災勞工權益,並協助爭取相關資源,助其順利返回職場。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為提供職業災害勞工服務及完整的職災權益保障,勞工局設置職災服務窗口,於第一時間給予職災勞工及其家屬充分心理支持與陪伴,適時提供相關服務資源,例如:職災權益諮詢、申請勞保給付、轉介勞資爭議協處或法律協助、提供心理社會支持、連結就業及生活扶助資源等,對於設籍台中市的職災死亡勞工,並主動協助家屬申請市府職災死亡慰問金,以維護職災勞工權益。 
 
勞工局分享案例,廖先生於工地工作時自1樓高處發生墜落意外,導致左下肢壞死性筋膜炎及左脛骨、腓骨骨折,住院治療約1個月,但廖先生傷口復原狀況不佳,左腳腫脹,導致行動不便,出門看診都需要請朋友載送。

「自工作受傷後生活陷入困境,收入無著落,房租付不出來、看診也沒預算」,這是廖先生一開始接受服務時的描述,市府勞工局職災專業服務人員受案後,隨即進行關懷慰問。 
 
勞工局說明,職災專業服務人員於拜訪後得知,雇主雖於出院時有支付醫療費用,但後續在廖先生職災休養期間,雇主並未依規給予足額的原領工資補償,致經濟生活陷入困境。

對此,職災專業服務人員除提供廖先生職災權益諮詢,協助申請職災住院慰助金與轉介民間慈善單位給予經濟補助外,更連結勞工局行動律師資源,由專業律師擔任廖先生的調解代理人,幫助廖先生向雇主爭取該有的職災權益。

這段期間,職災專業服務人員陪伴廖先生,給予支持與安慰並連結相關資源提供協助,最後廖先生遭遇的困難一一獲得解決,在傷勢復原狀況穩定後,也順利返回職場工作。 
 
勞工局表示,廖先生在未接受職災專業服務人員服務前,第一次調解時,獨自一人面對雇主與包商,因為對勞動法令不熟悉及自身表達能力有限,致調解未成立。

第二次調解時,職災專業服務人員連結「行動律師調解代理人」資源,由勞工專科律師擔任廖先生的調解代理人,事先計算出合理補償金額,於調解會議上依法條相關規定,進而向雇主與包商提出職災補償請求,最終在律師的協助下,廖先生與雇主、包商在勞工局的勞資爭議調解會議上圓滿達成和解。 
 
勞工局指出,勞工發生職災後,只要符合相關規定,職災專業服務人員會儘速協助職災勞工連結申請職災住院慰助金、失能慰助金及子女獎學金等各項補助,或經過評估後協助申請生活補助。

另在重建資源部分,針對進行職能復健的職災勞工,連結職能復健津貼資源;針對僱用職災勞工的雇主,提供事業單位僱用補助及輔助設施補助等資源,以期降低雇主負擔風險,職災勞工重返職場更順暢,達到勞資雙贏的局面。 
 
勞工局提醒,如有遭遇職災的勞工朋友正面臨與雇主產生的爭議或權益問題、家庭陷入困境或重返職場需求,職災勞工及其家屬可向「職災勞工服務窗口」尋求協助,請洽詢勞工局福利促進科(04)2228-9111分機3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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