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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記點記次新制宣導與懶人包

【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民進黨台中市議員林祈烽10日在台中市議會警消環衛業務質詢時指出,民眾在一處大型營建工地現場,拍到了一部車牌開頭是「7-11」數字的機車車牌,懷疑是不是有移工或想耍帥的年輕人刻意在變造車牌,此舉是否已觸犯法令?警察局長李文章答詢表示,未依規定懸掛車牌,只要被查獲,都會被開單罰款,如有涉及變造車牌,則可能會涉及偽造文書,會移送地檢署法辦。

市議員林祈烽關心移工改車肇事及屬醫療器材的老人電動代步車滿街趴趴走無人管的問題。林祈烽說,台灣失聯移工有8萬5000多人,上個月在台中也發生台體大學生遭逃逸移工闖紅燈撞死案件,台中市去年到底有多少件外勞的治安和交通違規案件?這些違規案件事後移工是否都有繳交罰單金額,還是成為呆帳?請警察局長會後統計交一份報告。

林祈烽表示,有民眾向他檢舉,在市區一處大型工地現場,發現一部掛著「7-11」數字車牌的機車,民眾以為是監理單位出新車牌,但上網查又沒有此事,因該工地常有移工和年輕人出沒,懷疑是移工或想耍帥的年輕人擅改車牌,想藉此逃避罰單或肇事責任。

林祈烽說,交通監理機關現已立法管控所有微型電動機車,新領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都需要備妥證件登記並辦理強制汽車責任險後才可以領牌上路;但馬路上常見老人電動代步車,這種電動代步車因屬藥事法規定的醫療器材,到底能不能在道路行駛?其沒有牌照又沒有保險,如發生交通意外,責任歸屬將很難釐清。

衛生局長曾梓展驚訝的表示,他第一次聽到這種老人代步車叫醫療器材,醫療器材能在馬路上走嗎?他真的打問號,他要再查證一下;食安處長傅瓊慧說,電動代步車是不能上馬路行駛的,是否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權責在警察局那邊。

林祈烽要求警察局和衛生局要針對滿街趴趴走的老人電動代步車管理責任問題釐清,並確認這些隸屬醫療器材的電動代步車到底能不能上路?如果不能上路被查獲要罰多少錢?這些問題都要說明,讓使用電動車的老人都能夠清楚了解不要違法,以免路上發生交通意外,又衍生出更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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