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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記點記次新制宣導與懶人包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台中一名64歲楊姓男子日前接到假冒刑事警察大隊的電話,指稱他涉及刑案遭到通緝,必須設立公證基金,繳納新台幣60萬元,否則將會被羈押,幸好剛下班的陳姓妻子在一旁察覺不對勁,打電話到向員警求證,員警立即趕到楊男家中阻止,及時保住辛苦積蓄。

烏日分局三和派出所警員柯柔伊、王昭智接獲陳姓女子報案稱其丈夫疑似遭詐,請求員警了解。

楊男表示,上午11點許接到一通自稱戶政事務所的電話,對方聲稱他的身份遭人?用申辦戶籍謄本,將協助他報案。沒多久,楊男接獲自稱刑大「陳主任」的人告知,因楊男涉嫌刑案遭到通緝,需要他配合調查,只要交付60萬現金當作公證基金,就不會遭羈押。

為避免遭羈押,楊男信以為真,直奔農會領款,還聽從「陳主任」建議,向行員表示係購車款,才能順利領款。返家等待「陳主任」的屬下收款時,剛好下班的妻子見先生愁容滿面接聽電話,隱約聽聞對方聲稱基於「偵查不公開」,要求不得告知他人,陳妻一聽研判先生遇到詐騙集團。

經員警查證楊男未遭通緝,並表示此為典型的「假檢警」詐騙技倆與手法。此時,楊男才驚覺受騙,感謝員警及時到場提供訊息及協助存回積蓄,並向愛妻喊話:「娶到妳,真是三生有幸」。

烏日分局呼籲,警察或司法機關偵辦案件,不會以任何名義要求提(匯)款,也要特別提醒民眾若接到電話中提及「涉案」、「偵查不公開」、「監管帳戶」等關鍵字,請保持冷靜並再三向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以免慘遭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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