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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記點記次新制宣導與懶人包

【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現有100多個里沒有里民活動中心,民政局訂有辧法,讓沒有里活動中心的區里可以採租賃一樓、室內至少23坪以上、一個月含水電補助2萬元的空間做為里活動中心。民進黨台中市議員林祈烽25日在台中市議會民政業務質詢,批評市府「吃米不知米價」,局處首長住在捷運聯開宅一個月租金就要2萬元以上還不含水電,2萬元的租金補助,在台中市根本就租不到活動中心!

 

對此,副市長賴淑惠回應表示,各區的租金水準都不太一樣,市府編列補助經費都有相關規範,這部份會請民政局再來檢討,租賃畢竟不是首選,只是過渡期,2萬元上限是不是有不合時宜的地方,該檢討就會適度檢討。

 

市議會民政質詢第3天議程,市議員林祈烽鎖定區里活動中心缺乏議題,要求副市長賴淑惠要趕快解決。他說,台中市各區里都有找不到活動中心的問題,但這到底是誰的問題?每個里都必須要有活動中心,但市府要怎麼做?所有議員都看不到市府積極的作為,民政局有專責人員在幫沒有里活動中心的區里找活動中心嗎?

 

林祈烽表示,區里找不到地蓋活動中心,退而求其次就是租房子當活動中心,但市政府訂的規定,租一間活動中心一個月只補助2萬元,還包含水電,而且要在一樓,符合消防安檢規定,面積至少要23坪以上,這樣的條件只補助2萬元要去哪裡租?

 

林祈烽提出西屯各一樓店面和住宅空間的租金給副市長選擇,從水湳到文華路、福星路,租金從18萬到7萬多元都有,平均都在10萬元左右;林祈烽詢問秘書處長謝佳蓁,市府首長住捷運聯開宅一個月租金是多少?謝佳蓁答說,一個月租金在2萬元以上,平均在2122左右,不含水電費。

 

林祈烽批評市府是「吃米不知米價」!一位首長住一間房子一個月要2萬元以上,百人使用的活動中心卻只補助2萬元還含水電,林祈烽要求市府和各區公所,針對沒有活動中心的里別,要去清查里內閒置的公家機關房舍和學校教室有無合作搭配的機會;施志昌也建議,現有里活動中心與社區活動中心,民政局與社會局補助以及修繕經費有落差,希望市府應該將活動中心統一由民政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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