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為維護市民安全,積極配合內政部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補助市民老舊房屋重建,只要民眾申請的建築物符合危老重建條例,經重建計畫核准後,即可申請補助最高5萬5000元,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今年12月13日下午5時止,或至今年度補助款385萬元用完為止,歡迎民眾踴躍申辦。 都發局指出,為加速危老重建推動,除重建計畫費用補助,還有其他危老重建的補助配套措施,包括辦理結構初步評估,可享有1萬2000元至1萬5000元補助;若需進行結構詳評,每棟評估補助費用最多30%,最高補助40萬元;危老建物重建自開工後至領得使用執照期間,免徵收地價稅、領得使用執照後2年,減半徵收地價稅及房屋稅;若重建前所有權人為自然人,重建後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所有權未移轉者,還可延長房屋稅減半徵收至喪失所有權為止,最長可達10年。 都發局說明,對於震後危老房屋想重建卻苦無資金來源的民眾,政府也提供「信用保證」、「利息補貼」及銀行配合「危老融資方案」等相關優惠措施,期盼幫助更多台中市民辦理老屋重建,逐步改善居住環境、提升建築安全與生活品質。
報社資訊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