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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記點記次新制宣導與懶人包

【記者蘇榮泉嘉義報導】自111年7月20日內政部及交通部修法放寬農牧或林業用地得申設露營場後,小型露營場終於有機會得以合法;嘉義縣政府在112年起委託輔導團隊輔導轄內露營場至今,終於在4月3日核准首家農牧用地設置露營場登記,由位於番路鄉的「歸樸露營場」拔得頭籌!

首家農牧用地設置露營場登記,由位於番路鄉的「歸樸露營場」拔得頭籌。
(嘉義縣政府提供)
嘉義縣既有露營場近9成位在山區,幾乎都是農牧或林業用地,加上多為農民兼營,在輔導合法化有相當難度,究其原因在於請代辦申請土地許可使用、水土保持計畫、建築執照及登記等所費不貲,想自己寫也沒相關專業能力;此外既有設施現況無法合法時,還需拆除或修建成本,造成很多業者僅停留在觀望階段。

文觀光局長徐佩鈴說,為解決農林用地上露營場合法化困境,加上交通部觀光署的指導方針為輔導既有露營場合法,若機關只扮演受理諮詢或法令宣導的角色,無法有效讓業者跨出申請的第一步;所以文觀局在去年已採主動輔導的方式,委託輔導團隊針對80餘家露營場,逐一電訪或現場勘查,並就符合資格者免費撰寫土地許可使用申請文件。

文觀局表示,委託團隊去年底已代理59家業者提出土地許可使用申請,目前也已核准8件露營場土地使用許可;今年將持續委託輔導團隊協助合法化,如有露營場設置申請或環境敏感地區查詢疑問,請參閱文觀局露營場資訊專區( https://gov.tw/zmA )或電洽諮詢專線(04-27017478、05-3628123轉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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