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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教父曾文龍認為,曾經在立法院躺了23年的國土計畫法草案一直受到阻礙,竟然要歷經23年,立法院才願意讓它通過。因為數十年來台灣是炒地皮的樂園,大片的非都市土地常被濫墾濫伐、違章工廠,破壞了優良農田,但是台灣以前一直沒有指導全台灣土地的「上位」國土計畫法,只有「中位」的區域計畫法,區域計劃分成北區、中區、南區、東區,各自為政,其實約束力也不大,國土繼續遭受破壞,後來各方呼籲應當學習歐美、日本先進國家的相關法規。因此當年專家學者很克難地提出了國土計畫法草案,然而23年就這樣過去了!那23年沒有國土計畫法指導的台灣土地更是支離破碎惡化了,就算現在想辦法「國土復育」,也常是回不去了,破壞的情況不可逆轉!


(圖/曾文龍老師提供)

社會萬方期待的國土計畫法,終於沉重地等了23年之後,於民國105年1月6日總統公布全文47條,台灣國土重新規劃,千頭萬緒,法條規定6年的時間完成程序正式實施,也就是111年5月要實施。然而整個進度不順暢,因而109年4月1日修正法條,將實施日期延長。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各級國土計畫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公告實施期限: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三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並於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四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項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亦即從6年延長到9年也就是明年114年要實施。但是顯然又碰到困難,最近變化球又來了,因為全台22縣市最近應將「土地功能分區圖」報內政部,但是至今只有花蓮、金門、連江這3個比較小的、人口稀少的縣市,將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報內政部。其他人口較多的城市都尚未報過來。地方上老百姓的意見繁多,因此據了解行政院、立法院與內政部可能會有共識,國土計畫法上路啟程,將無奈二度修法延後。躺在立法院23年的國土計畫法現在又歷經9年的努力,仍然無法正式實施,台灣國土恐怕只能無語問蒼天了。

(本文作者/台北市都市更新學會監事長、台北市出版公會監事會召集人曾文龍,授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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