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楊大鋐16日在台中市議會專案報告,關心台中市捷運社宅辦理情形。說,去年12月行政院院會報告「推動社會住宅成果與提升社宅用地供給精進措施」,除了提出未來各縣市政府整體開發區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時,應留設3至5%供社會住宅使用並專案讓售給中央興辦社宅。另於都市更新及大眾運輸導向開發的「容積獎勵」及「增額容積」項目亦需優先納入提供社會住宅,國土署對此也表示將修法讓捷運場站增額容積蓋社宅。
楊大鋐認為,中央社宅精進措施去年選前才提出,相關法規還在進行修正。台中市目前興建社宅數已達標,仍有有心人指責台中不配合中央政策。但真是如此嗎?
楊大鋐說,捷運文華高中捷運共構宅在此之前早已完工,再者為實現軌道建設自償率,聯開宅所分回的房屋辦理標售後的所得也會挹注軌道基金,作為未來捷運藍線開發所需經費。
楊大鋐指出,為擴大台中社宅量能,盧秀燕市長108年時提出希望未來台中社宅也能在交通便利處興建社宅,不過台中捷運社宅的方向和台北捷運共構公宅不同,而是要找「捷運末端或站體周圍五百公尺範圍」的土地來蓋捷運社宅。六年過去了,都發局盤點了多少捷運周邊場域興建社宅?有無新規劃?
都發局長李正偉回應表示,就捷運沿線已盤點符合「泛捷運社宅」的有北屯好宅鄰近台鐵太原站、西屯惠來厝市政好宅近捷運文心櫻花站、東區東勢子好宅進台鐵精武站等。泛捷運社宅部分已盤點並也正在施工中。
有關大眾運輸導向開發(TOD)容積獎勵及增額容積的部分,目前正在修訂當中。未來只要鄰近捷運,開發商要辦理容積獎勵或增額容積,要選擇回饋代金或者回饋社宅。
此外,捷運藍線目前在共構已進行都市計畫變更,並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捷運場站沿線都市計畫變更可以做多目標使用,但若屬於周邊土地聯合開發則要選擇回饋代金或者回饋社宅,另外因為捷運藍線未來會經過原台中縣區,所以以後原台中縣地區也將會有容積代金能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