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民進黨台中市議員張家銨12日在市議會定期大會專案報告,針對市府提出「輕稅簡政推行成果」專案報告指出,市府將電動汽機車免徵牌照稅視為政績,鼓勵民眾更換電動車,但卻在2021年立法院的修法討論會議上,台中市卻是反對延長免牌照稅的政策。張家銨痛批,市府明明不支持,還拿來當政績,到底支不支持的態度實在讓人搞不清楚。
市議員張家銨表示,市府提出的專案報告中,宣揚市府藉由租稅優惠免徵電動車輛牌照稅,鼓勵民眾更換電動車輛,希望打造淨零碳排的城市。
她指出,根據立法院2021年「使用牌照稅法」修正的政黨協商會議中,時任賦稅署署長的說法表示,自2012年中央開放電動汽機車車免徵牌照稅的政策以來,到2021年政策是否要繼續延長時,台中市卻是表達反對意見的。
張家銨質疑,為什麼市府明明不支持電動車輛免牌照稅,還要拿來當政績宣傳。並指出如果台中市是持反對意見,就明白的告訴民眾,不要私底下反對,還拿來當政績主張市府是支持的。她也說,電動車輛的推廣是淨零碳排的政策之一,市府必須拿出台中市的整體發展方向才能實踐淨零碳排的目標。
張家銨進一步指出,全國淨零碳排的政策之中,針對公私有運具設定2030年公務車輛及公共運輸大巴士全面電動化;2035年新售機車全面電動化;2040年新售汽車全面電動化的目標,而台中市也在去年已通過永續淨零自治條例。
她認為,現在應是展現台中市推動淨零碳排決心的時刻,市府應以更上位的視角去規劃電動車輛在台中市的政策。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回應表示,台中市電動車自101年起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0年底,財政部於110年屆滿前研議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繼續免徵,而徵詢各縣市意見。台中秉持支持電動車免稅的一貫立場,並無反對意見。至於立法院修法會議,市府並無派員出席。
該條文已於110年12月30日修正通過,授權地方政府可對電動車輛免徵牌照税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對此,市府也已於111年1月26日公告電動車免税再延長4年至114年底。據統計,目前台中市的電動汽機車免稅車輛約10.7萬輛,較110年成長近5倍,顯示台中減免使用牌照稅,鼓勵市民購買電動車,已有效提升電動車數,減少移動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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