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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根據聯合國調查,廢棄漁網具為海洋廢棄物主要來源之一,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與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戮力合作,執行廢漁網回收再利用計畫。透過媒合再利用業者循環再生,鼓勵漁民將廢漁網前處理去除雜質後交付回收,依是否前處理予每公斤廢漁網獎勵10元或15元,今年度總獎勵金15萬元,自即日起於每月8日,在台中市多處漁港交付換取獎勵金,鼓勵台中市漁民一起守護珍貴的海洋環境。

環保局指出,棄置漁網可能導致海洋生物死亡,也可能纏繞船舶,影響航行安全;漁網具多以塑膠或耐用合成材料製成,如聚乙烯、尼龍及特多龍等材質,且通常有浮標、金屬等配件,自然環境難以分解,對海洋生態或經濟都造成威脅。

環保局去年爭取海保署廢漁網回收試辦計畫,共發放獎勵金近30萬元,完成收購近28公噸廢漁網,其中經前處理可再利用廢漁網約25公噸,再利用率可達9成,經回收售予再利用商(造粒廠),製成尼龍海線及塑膠粒等可利用材料,落實資源永續利用及海洋保育政策。

環保局說明,今年度回收的廢漁網將媒合交付回收處理業者處理,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04-22935807戴小姐),今年度活動結束後如仍有廢漁網,漁民朋友亦可至海保署官網(https://reurl.cc/0pR3Lo)查詢海廢回收、再利用業者名單及收購標準與方式,參考相關規定進行前處理(如分類、拆解、去除雜質等)提高廢漁網的回收價值及避免棄置,降低海洋生態衝擊,一起守護珍貴的海洋環境,永續漁業才能年年有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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