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面對立法院國民黨團提出要邀行政院長陳建仁針對食安到立法院專案報告,民進黨立委林俊憲第一個反應,是「要盧秀燕到衛環委員會就西布特羅事件備詢(截取自林俊憲臉書)」。
立委楊瓊瓔指出,林俊憲說是依據憲法67條,立法院「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但我要提醒林委員,書不要讀一半,去翻翻大法官解釋(舊制)釋字498號,裡面明確規定,地方行政團體自主、獨立,且中央地方各設有立法機關層級體制,地方公務員得衡酌到會說明之必要性,決定是否到會。
也就是說,台中市長負責的監督對象是台中市議會,沒有被立委質詢的義務,而台中市府也已聲明,願派專業官員到立法院「說明」而非「備詢」。楊瓊瓔說,要先勸林俊憲委員,不管是立委、各級民代或中央、地方公務體系,憲法都有劃分權限的均權原則,立委要地方首長來備詢有擴權疑慮,要謹慎再三,何況釋字寫在那邊很清楚——地方是自主衡量是否來立院。
另外也不要搞錯重點,立委的監督對象是中央政府,這次台糖肉片瘦肉精事件,台中市府負責的就是查驗出西布特羅及公佈通報,其他像是台糖(國營事業)、農業部等,以及也從同批檢體也驗出西布特羅的衛福部等主管機關,都是中央政府,若立委們對於中央部會的調查狀況一聲不吭,然後就要先點名發現問題的人來備詢,不僅有負職責,更很難不讓人聯想到政治操作。
楊瓊瓔表示,當然也主張食安最高標準嚴查,找出真相才能讓民眾健康安心,但一一檢視各環節、有無其他狀況,嚴守全台食安防線,不應僅淪為政治攻防,而是大家要各司其職,緊盯每一步,並向全民報告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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