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為政彰化報導〕彰化縣40多歲林姓男子,住家附近有一家寺廟,林男某日騎機車上街,拒絕警方酒測裁罰18萬元,但林拒繳,法務部彰化分署拿出絕招,查封林的愛車,林只乖乖將欠款繳清。
分署發言人江佳蓉說,分署承辦人至林的住家催繳,林不在,承辦人請林的母親轉達,但林不予理會,執行人員至林的住家查訪,在寺廟前找到林的愛車,即予查封拖吊。
林獲悉代步的愛車被查封,乃主動聯絡分署,承辦書記官告訴林,須繳清罰鍰和拖吊費用3500元才能取回愛車,林只好乖乖繳款。
分署說,酒駕連神明也不會保佑,「酒駕零容忍」為政府政策,春節親友飲酒相聚,須信守「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政策,切勿以身試法,否則連神明也保護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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