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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周為政彰化報導〕彰化監理站說,交通違規記點新制修正為「自費參加講習,可抵2點,1年只有1次機會」。


監理站說,今年6月30日起,新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交通違規記點規定有大幅度修正,由原來的「半年記6點,吊扣駕照1個月」,修正為「1年記12點,吊扣駕照2個月」,違規記滿6點以上,未滿12點,可申請自費講習抵2點,並以1年1次為限。


彰化監理站長劉昌烈指出,即時導正違規駕駛人交通安全觀念和駕駛行為,提供改正機會,駕駛人1年內記違規點數達6點以上(未滿12點),可向監理所(站)申請自費6百元,參加3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講習完成後扣抵違規點數2點,從違規點數6點之日開始計算,1年內以1次為限。


劉站長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在1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12點者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2年內經吊扣駕照2次,再記違規點數者,吊銷駕照,提醒駕駛人行駛道路,務必遵守交通安全的項規定,以免遭舉發,傷及荷包,又會被記點吊扣駕照。



監理站提醒,自費講習不是萬靈丹,1年內以1次為限,民眾還是要安全駕駛,才能避免受罰,可下載監理服務APP或至「監理服務網」查詢違規點數,網址:https://www.mvdis.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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