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有關草屯鎮新豐里新豐段2055地號土地將興建廟宇,引起附近民眾陳情抗議,縣府表示該建築基地是國有土地,屬於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和「水工弘運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契約,縣府在接獲民眾陳情後,也馬上轉請教育部審慎評估該租約之合宜性,以及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情事,只要教育部終止租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失其依附就會立即撤銷該建造執照。
縣府建設處表示,該廟宇建築基地屬於農村重劃區內的乙種建築用地,是教育部管理的學產土地,由教育部和「水工弘運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契約,教育部並在111年7月6日出具土地使用權同意書,讓該公司辦理廟宇建物的建造執照申請。
建設處指出,在接獲民眾陳情反對意見後,該處已多次將相關陳情轉陳教育部審慎評估考量該租約是否合宜,以及是否已違反學產土地的租賃契約精神?
另外,建設處也表示,教育部出具的本案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以及申請建造執照時,申請人都是「水工弘運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但是實際興建使用的卻是廟方「紫受宮」,這部分是否已經違反「不得將租賃標的物轉租、轉借或以其他名義供第三人使用」的規定,建設處也請教育部慎重檢視是否已構成終止租約條件,倘經教育部終止租約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則該建造執照將失其申請依附,就會撤銷建造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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