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一嘉義報導】為落實沒收刑事案件不法犯罪所得,阻斷犯罪利基,以有效遏止犯罪的目的,臺灣嘉義、苗栗地方檢察署囑託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代為拍賣9部被告所有或供犯罪所用之汽機車。嘉義分署定於12月7日(星期四)上午10時於嘉義地方檢察署大型贓物庫(地址:嘉義市東區新生路302巷35號)進行拍賣,拍賣物件皆是低底價,歡迎想撿便宜之民眾踴躍到場競標。
本次囑託拍賣的9部汽機車係裁判確定沒收,為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或犯罪所得之物。拍賣車輛中有8輛車是嘉義地方檢察署囑託拍賣的物件,其中不乏寶馬(BMW)、凌志(LEXUS)等名牌車,也有豐田、日產及福特等一般價位代步車及農用拼裝車。另外,苗栗地方檢察署也囑託拍賣1輛大噸數(排氣量12,816c.c)營業曳引車的車頭及聯結之半拖車。拍賣車輛包括自用及營業用不同種類車輛,應能符合各界民眾不同需求。
刑事犯罪案件扣得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或犯罪所得之物,為有效保全及提升沒收成效,法務部因此訂定「檢察機關與行政執行機關辦理囑託業務聯繫要點」,規範檢察機關將犯罪案件扣押物囑託行政執行分署即時變價相關程序。嘉義分署積極與轄區嘉義、雲林及他轄地方檢察署聯繫通力合作,將受託變價之犯罪扣押物迅速進行拍賣,充分落實有效沒收不法犯罪所得及供犯罪所用之物的刑事政策,以達有效遏止犯罪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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