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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記點記次新制宣導與懶人包

【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北區水源段131地號原救國團團委會歸還台中市政府後,又繼續租給救國團,市議員楊典忠23日在市議會民政業務質詢表示,和解書協議111年1月31日歸還市府,但是管理單位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111年1月17日公告辦理短期公開標租,開標結果由救國團得標,隔年又再得標一次,連續兩年剛好都是同一家廠商投標、也得標,而且第2年的月租金比第1年的月租金還少,他質疑,到底是標租機制的巧合?恐有圖利之嫌,而且未來國民黨台中市黨部,若再繼續租給「過去長期占用者」,這會與民眾期待有很大的落差,他要求市政府進行整體規劃,做好繁榮區域發展的土地利用。
    
市議員楊典忠指出,北區水源段131地號是力行路救國團團委會大樓,位於忠烈祠、孔廟之間,土地面積約有3293平方公尺,5層樓樓地板面積4412平方公尺,107年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救國團敗訴,後來二審和解,給付一審判決不當得利金額694萬1765元給市府,並在109年1月31日前將建物移轉登記回歸市有,並且在111年1月31日前騰空後歸還市政府,
 
市府接收後的管理單位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依法辦理短期公開標租,111年1月17日公告,開標結果由救國團得標,履約期間從111年2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租金每月19萬零100元,租期11個月,112年繼續短期租約方式111年11月30日公告標租,開標結果還是由救國團得標,履約期限自今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共計1年,第二年租金每月18萬8600元。
    
楊典忠表示,占用台中市政府土地長達46年,收歸台中市政府管理後,市府透過公開標租方式,連續兩年剛好都是同一家廠商投標、也得標,而且第2年每月租金比第1年還少,究竟是巧合還是圖利?市府應該讓過程更公開透明,說明清楚。
    
而行政院黨產會今年6月認定,西屯區大隆路40號中國國民黨「台中市黨部」的土地及建物,是當年是拿台中市政府3500萬元公帑購入及興建,長年登記於國民黨名下,在今年8月30日完成土地、建物移轉在台中市,管理者是台中市政府財政局。
    
楊典忠認為,轉型正義是台灣民主化的重要過程,黨產會調查後,台中市政府依法辦理產權轉移,順利把 「被不當占用」的公有財產歸還公共使用,接下來就是接管後的規劃使用,北區水源段131地號、西屯區大隆路40號都是台中市精華區的機關土地與社教用地,而好不容易收回來的公有土地,如果再繼續租給「過去長期占用者」使用的話,這會跟民眾期待有很大的落差,希望市政府儘速可以整體規劃。
    
楊典忠建議,北區水源段131地號,可以評估規畫作為社教機關,大隆路40號則可結合旁邊都發局修復科、交通局東興停車場,土地共2200坪方正廣大,很適合蓋多目標使用的大樓。
 
副市長王育敏答詢表示,國民黨方面還要上訴到底,市府會依法,由負責公有財產業務的財政局處理;民政局長吳世瑋則表示,國民黨在8月1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原處分行政訴訟,目前訴訟中,沒有不歸還的問題,北區水源段131地號歸還後採公開招標方式,連續兩年都由救國團得標,兩次都只有一家廠商投標,第二年租金底價調降是因為我們公告地價調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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