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近期國人夯出遊,台中烏日國際展覽館於10月13日到16日舉行國際旅展,吸引許多消費者前往搶好康。台中市政府消保官提醒民眾,選購住宿餐飲票券時,務必留意票券應有載明1年以上的履約保障期限;如果不是直接向禮券發行人或經銷商購買,而是買第三方轉售的二手禮券,更要提高警覺,並注意相關退券手續約款,以避免消費爭議。
法制局表示,為維護台中旅展消費安全環境,法制局會同觀光旅遊局及衛生局於展場外設立「禮券健檢服務台」,協助民眾檢視購買的旅遊契約有無符合相關定型化契約規定。開展兩天,經檢視多數票券均符合規定,但仍有少部分業者販售的住宿餐飲票券所記載的履約保障期間自出售日起未滿1年,業者表示這些票券是上次旅展未售完的剩餘票券,履保期間只短少1至2個月,消保官考量此類票券對於消費者權益保障不足,現場要求業者立即改正。
消保官提到,有旅行社於疫情期間販售「未定出發日期」的旅遊行程,衍生消費糾紛,這次旅展又銷售「未定入住日期」的住宿訂房單,預收2萬元房款訂金,宣稱無使用期限但卻未提供履約保障,訂房單也未記載「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涉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已要求業者立即改正,並將移請相關權責機關處辦。
消保官說明,中央主管機關對於旅遊行程或住宿服務,均已公告相關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消費者於購買相關服務時,務必檢視契約內容是否符合法規,並保存契約、付款單據及廣告等文件,業者如有口頭承諾事項,應請其記載於書面,以確保自身權益。
此外,購買禮券要注意禮券應記載至少1年以上的履約保障;如果是「二手禮券」,即第三方業者向禮券發行人購買禮券後再為轉售的銷售型態,此類禮券的履約保障期間是自發行人出售日予第三方業者時起算,之後第三方再為轉售消費者時,履保期間通常已不足1年,消費者購買此種二手禮券,宜更謹慎。定型化契約相關規定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網頁查詢( https://www.ey.gov.tw/Page/2285E9A14973DE75 )。
法制局指出,民眾如有任何消費問題,可於這次旅展現場至市府「禮券健檢服務台」諮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消費者諮詢專線1950洽詢。
報社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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