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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記點記次新制宣導與懶人包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6旬黃姓男子5月初從彰化騎乘機車到高鐵台中站附近,將機車停在附近停車場後,便搭乘高鐵前往北部探望家人。日前返回台中時前往取車,卻四處都找不到自己的車,急忙向員警報案,員警從附近6處停車場中,用這招一同協尋他的愛車。
 
由於停放時間過久,黃男始終想不起來停放位置,烏日分局烏日派出所警員林曉薇先安撫黃男焦慮不安情緒,耐心地詢問黃男,該停車場距離臺中高鐵多遠的路程、停車場為人工收費還是投幣付費及停車場的整體結構設計並開啟Google地圖,請黃男回想停車周邊環境,黃民這才想起是停放在新烏日火車站對面的露天停車場。
 
員警立即聯繫該停車場,經查詢系統資料,確認該機車確實停放在裡面。經警員洪瑞鴻、謝旻庚到場逐步搜尋,依據陳男所提供的機車號碼,在100輛機車中花了10分鐘,最後在另一方向的停車格發現黃男機車。
 
原來黃男到達高鐵站後,將機車停在與高鐵共構的台鐵新烏日站該側附近停車場,再從火車站穿越至高鐵搭車,返回臺中時卻又從高鐵出口離開,導致方向錯誤,連續找了5個小時都找不到機車,見到愛車之後鬆了一口氣,頻頻向員警道謝,並讚賞高效率的協助。
 
烏日分局表示,有時記憶並不可靠,民眾停放車輛,可能因停放時間較長,或因停放車輛多、地景相近等因素,發生記憶模糊的窘境。建議可透過手機拍照留存的方式,停車後拍下停車位置及周遭環境或附近門牌,幫助回想並加速找到自己愛車,避免事後苦尋不著車輛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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