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今年至今已接獲122件消費者透過一頁式網頁購買商品的消費糾紛,其中有11件是購買食品、3件購買藥品。法制局長李善植提醒消費者,網路上購買知名業者製作或是名人代言的食品,務必確認販售者確實為食品合法銷售通路,勿購買宣稱療效的食品,且網路販售藥品多為仿品;隨意網購食用,輕則傷荷包、重則傷身。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網路購物種類繁多,部分不肖業者將合法經銷商的商標、廣告及名人代言資訊移花接木,利用一頁式網頁方式販售商品。中市府消保官即發現,有業者利用三花棉業商標、商號及相關談話畫面,販售三花棉業未曾製造的女性內衣。
另還有利用知名中醫師肖像作廣告販售生髮皂、調理湯;或利用不二家的名義,以網路販售蛋黃酥,詐騙消費者;近來也發現有仿冒名人代言的減肥食品,及仿冒合利他命成藥情事發生。
李善植呼籲,食品非藥品,廣告不能宣稱療效,再加上食品的成份、製造過程是否合乎衛生標準均不明,消費者如冒然食用,對健康的風險很大;另合利他命等藥品需由具有藥商資格者在實體店面販售,不能以網路方式販售,消費者在網路上買到的合利他命等藥品皆為違法販售。作為網路世代的消費者,民眾切勿在網路上購買藥品食用,如要購買食品,也應慎選合法的業者,並確實求證業者是以該通路販售此類食品,才能買到合法安全且符合需求的食品,才不會傷心、傷荷包又傷身。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補充,消費者如要進行求證,千萬別利用一頁式網頁所載的資訊查證,而要透過正牌業者的官網、營業場所、電話等進行查證。如遇類此詐騙可就近向警察單位報案,遇有消費糾紛則向地方政府消保單位進行申訴,由政府機關協助消費者維護權益。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問題均可透過室內電話、或手機直撥「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進行諮詢。
報社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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