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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記點記次新制宣導與懶人包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台中1名28歲孫姓女子於日前早上8時許,將機車停放公司附近的人行道上,便趕去上班。未料,晚間10時許下班,卻遍尋不著機車,所幸員警耐心仔細尋找,在30分鐘找到愛車,孫女大讚警察熱心為民服務。
        
烏日分局烏日派出所警員李明翰及林曉薇獲報到場,孫姓正妹表示,早上趕著上班卻忘記停車的詳細地點,已經先在附近尋找了近40分鐘,但實在是找不到,才會報案求助。
        
員警為喚起孫姓正妹之記憶,便陪同自高鐵三路人行道徒步至高鐵東路人行道,逐一檢視停放在人行道的機車。終於在員警陪同尋找30分鐘後,找到機車。孫姓正妹看到自己的愛車又驚又喜,對於忘了停車地點感到不好意思,頻頻向警方道謝。原來適逢清明連假前夕,周遭停放眾多機車,孫姓正妹下班面對茫茫機車海,加上兩側道路的路幅差異不大,才會一時心慌找不到愛車。
        
烏日分局提醒民眾外出時,若將愛車停放在不熟悉路段或停車場時,為免因巷弄多、景色相似等而忘記停放地點,建議可記下附近清楚地標、或以手機拍照停放點、或以通訊軟體Line功能「位置資訊」記住自己停車位置,才能有效防範類似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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