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峯毅/雲林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新制將於11月30日正式實施,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近日全力推動相關宣導,協助民眾了解掛牌、保險及行車規定,避免因違規遭受處罰。對於無照駕駛機車者,罰金最高可達12,000元,若重複違規,罰款將加倍。借車給無照駕駛者也將面臨相同處罰。警方強調,這些措施旨在提升交通安全,避免事故發生。
警方向機車業者加強宣導,未完成掛牌或未投保的車輛一旦上路,車主將被處以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且禁止繼續駕駛。(圖/記者蘇峯毅翻攝)
北港警分局第五組組長羅萬億指出,使用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必須在11月29日前完成申請掛牌手續,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完成掛牌或未投保的車輛一旦上路,車主將被處以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且禁止繼續駕駛。此外,未滿14歲者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亦屬違法,警方將依法取締。 北港分局長張澤銘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是偏鄉居民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必須在安全和合法的基礎上使用。為提升民眾對掛牌新制的認識,警方近期已深入校園、社區及長青食堂等地,進行擴大宣導活動,並將持續針對未成年無照駕駛及其他交通違規行為加強執法。
警方向機車業者加強宣導,未完成掛牌或未投保的車輛一旦上路,車主將被處以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且禁止繼續駕駛。(圖/記者蘇峯毅翻攝)
張澤銘也呼籲家長,務必留意並教育未成年子女,了解交通規則,避免無照駕駛或其他違規行為。他強調,掛牌不僅是符合法規的要求,更是為了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民眾應在期限前儘速完成掛牌手續,遵守規定安心用路。 警方提醒,申辦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需攜帶車輛出廠證明、車主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外籍人士需攜帶居留證。完成掛牌後,駕駛人需熟悉相關交通規範,確保騎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