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銘德/新竹報導】為強化職場性騷擾之防治,《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於112年8月16日經總統修正公布,同年8月18日起修正名稱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因修法範圍較大,部分修正條文於今(8)日正式施行。市長高虹安表示,此次修法重點包括簡化申訴流程、提升罰則等,性別平等已是普世價值,面對職場性騷擾事件,必須以預防的角度,新竹市政府積極建立免受性騷擾的友善職場環境,讓每位工作者都能有安心、安全的工作環境。
高虹安說明,企業在性騷擾事件的事前預防與事後防治網絡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若對職場性騷擾敏感度不足,易錯失防止性騷擾發生的先機;自去年立法院8月三讀修法後,市府就積極規劃防治職場性騷擾新制的教育訓練,並於同年10月起超前部署辦理6場次、12月14日與勞動部合辦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說明會,市府各局處皆到場出席參與,體現對友善職場的重視。
勞工處長林昱志補充,《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今日正式上路,生效規定包含性騷擾管轄範圍、就雇主「因接獲申訴」或「非因接獲申訴」而知悉性騷擾後應有之「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僱用受僱者10人以上未達30人之雇主應訂定性騷擾申訴管道並公開揭示、雇主接獲申訴及調查認定屬性騷擾之案件應通報地方主管機關、被申訴人及機關首長涉案調查處理及停職機制、地方主管機關受理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之範圍、處理程序、調查方式、必要處置及不服處分之救濟程序,及性騷擾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之罰則及裁處權時效等相關規定。
勞工處表示,市府將於今年3月26日舉辦職場平權及性騷擾防治研習會,並持續透過網站、臉書及摺頁等多元管道宣導,加強事業單位及大眾對法令認知。勞動部「職場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 https://shwn.mol.gov.tw/personal/login )也於今日同步上線。市民朋友若有性別平等工作有相關疑義,可撥打市民服務專線1999或電洽勞工處勞動條件科(03-5324900分機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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