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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原銘、張皓傑台中報導】國民黨台中市議員邱愛珊13日在議會進行都建水業務質詢指出,中央為擴大社會住宅建設,要求地方政府在整體開發區域提供3至5%的土地供其興建社宅,然而此政策看似比例不大,實際上卻可能嚴重影響台中市的開發利益與成本回收;邱愛珊強烈呼籲市府應堅守立場,在與中央協商時針對社宅用地比例進行調整,以避免地方土地資源遭過度挪用。

市議員邱愛珊說,台中市目前在自建社宅上的努力不遺餘力,出租率達95%,待興建及完工中的社宅數量超過9000戶,台中人口持續增長,自建社宅供應全國第二,這不僅展現了市府對社宅需求的重視,更讓市民看到市府推動社宅的具體成效。

今年8月,北屯區廓子安居大型社宅已順利動工,該案代表市府在社宅推動上又邁進一步,但中央要求地方提供3-5%的土地蓋社宅,這本意固然良善,但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中,市府能實際取得的公有土地僅約5成,扣除公共設施用地後,真正可供開發的土地僅剩10%至20%,恐難以支撐中央如此高比例的用地要求,詢問市府對此中央政策的態度及立場如何。

都發局長李正偉回應說,都市計畫審議通過、執行中的區段徵收案,依照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應不納入提供社宅用地;而且應達一定規模以上才得以納入,而非全體適用。

另外,社宅5%的分母應是配餘地而不是總面積,中央目前以全區開發面積計算,但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市府取得的公有土地約5成至5成5,扣除公共設施面積只剩10%至20%,恐不符開發成本,希望改以區段徵收抵價地、市地重劃抵費地面積計算,以免造成開發成本無法回收,或不當擴大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範圍。

邱愛珊舉例說明,若整體開發區域為1平方公里,按照中央5%的比例要求提供社宅用地,市府最終僅能運用約10公頃,難以符合集中規劃與經濟效益,她呼籲台中市都發局應堅守地方立場,在中央推動社宅的同時,也要顧及地方土地開發需求,務必確保市民利益與地方自主發展權益不受損,也應避免造成市府的財務負擔。

另外,都發局長李正偉也就邱愛珊詢問后里東站都市計劃目前進度做回應,李正偉說,該案原訂今年12月截止,經評估與考量目前已向中央發函申請展期3年,以重新檢視區段徵收工程的執行情況,同時重新評估后里車站東側的土地需求與未來使用目標能否達成。

此外,該案亦列入中央5%社宅用地範圍,市府會在中央做審查時爭取並建議不應納入此案,以避免在抵價地或抵費地取得後,工程費用或公共設施無法攤提成本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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