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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地景「臺中國家歌劇院」103年有條件交給中央接管後,市民關心是否有符合文化共享原則?國民黨台中市議員黃馨慧22日在市議會教育文化委員會業務質詢表示,檢視當年無償捐贈文化部,市議會決議九項附帶意見,其中地方董事席次、持續回饋地方與地方檔期等項目皆未達目標,她呼籲文化局積極落實附帶意見、維護市民共享權!

對此,文化局回應,臺中國家歌劇院近5年提供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檔期(中劇院、小劇場)一年僅7至10天,文化局將再向臺中國家歌劇院要求增加檔期數量以及提高假日檔期比例,以保障台中藝文團隊演出機會與發展;另外,有關表演藝術中心董事會席次,據悉這屆名單應為零席。

市議員黃馨慧表示,文化部於104年主導成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並將台中國家歌劇院納入其轄下,台中市政府將館舍及土地「無償贈與中央」,並於議會同意前附加「九項附帶意見」,作為維護地方權益的前提條件。如今歌劇院已移交多年,中央所承諾的附帶意見情形,市民想問究竟有沒有做到?

黃馨慧指出,當年主張中央接管後應以實質建設或補助方式,回饋台中市先前投入的建設成本,金額不少於20餘億元。但至今文化部是否有任何具體補助計畫、或以實際文化投資方式回饋?

還有,董事會應納入台中市政府代表,確保地方參與決策,如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會名單中,台中代表席次還剩幾席?另外,至少保留30%演出檔期,給在地立案演藝團體及學校使用。但據了解,在地團體檔期比例遠低於三成,甚至部分年度不足二成,要求文化局檢視近五年歌劇院演出檔期分配比例明細。 

黃馨慧說,文化建設不是「誰來管理」的問題,而是「誰來共享」的問題。歌劇院雖由中央接管,仍是台中重要地標、屬於全體台中市民。不論掛誰的招牌營運,地方都應有話語權、有使用權、有獲得回饋的權利。呼籲文化局必須積極爭取九項附帶意見的全面落實。 

文化局說明指出,目前台中歌劇院已提供台中市民辦理市民卡,提供其主辦節目購票8折優惠;另外每年提供部分檔期,以協助在地藝文團隊演出。市府每年也會推薦在地專業藝文人士,作為歌劇院節目審議委員。

此外,為持續推動台中藝文發展、增加台中團隊演出機會,文化局將持續爭取中央對台中市藝文推廣的補助及檔期的提供,以增加本市藝文隊團隊在歌劇院的各項演出機會,共同推動藝文扎根及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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