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雲彬、馬淑娟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耗資1億兩百多萬元的113年「治安要點暨平均地權基金」錄影監視系統採購案,爆出偷工減料疑雲,得標廠商疑藉此不法獲利上千萬元。
市議員吳呈賢15日下午在市議會民政業務質詢時痛批,依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規定,工程金額超過5000萬元,勞務及財務採購超過1000萬的公共工程或採購案應逐案查核,但自縣市合併以來,台中市政府竟未針對勞務及財務採購達「查核金額」任何一件採購案進行查核,形同無監督、無機制,讓採購品質淪為空話,「讓不肖廠商啃食公帑!」
吳呈賢進一步揭露,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於113年、114年分別發包1億及9700多萬元的監視器採購案,市府秘書處核定准予採「財務採購」方式發包,規避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定之品管作業要點,整體採購過程缺乏獨立查核與品管機制,顯示市府對巨額採購案的監督完全失靈。
吳呈賢表示,依據工程會規範,金額達「查核金額」以上的採購案應納入逐案查核,但台中市政府多年來未落實執行,與中央規範明顯脫節,歷年來均如此大漏洞,連年偷工減料,形同圖利特定廠商累積金額上億元。
吳呈賢又指出,警察局114年委外施作的大雅區農地重劃區錄影監視系統採購案(案值220萬元),遭民眾檢舉偷工減料,經政風處啟動實地查驗後,發現施工管道深度不足、基礎座未依結構技師簽證圖說施作,甚至監視器基礎座連混凝土都沒有澆置,品質堪憂。
吳呈賢說,政風處除要求停工外,更函請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依背信、詐欺罪偵辦。但令人不解的是,停工不久後警察局又准許復工,又後續擴充三件工程案給予該不良廠商,整起事件輕輕放下,讓人質疑市府對工程弊端的縱容。
「這不是單一個案,而是制度性放水!」吳呈賢痛斥,研考會身為市府內部督導與考核機關,明知工程採購存在漏洞、廠商偷工減料,卻不啟動工程查核,聘請專家學者現場稽查,未建立任何抽查或稽核機制,等同默許問題發生。
他呼籲市府正視制度缺陷,應依「公共設施維護管理品質抽查實施計畫」規定,主動建立定期抽查制度,並擴大查核範圍,將財務與勞務採購案一併納入監督,避免「有法不用、漏洞橫生」。
吳呈賢再指出,根據市府「公共設施維護管理品質抽查實施計畫」規定,本應由市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每月抽查一至二件案件,並由三名查核委員(含外聘專家)實地檢查維護品質、文件管理與執行成果。
然而,吳呈賢質疑,此計畫多年來淪為紙上作業,財務與勞務採購案查核件數掛零,獎懲制度形同虛設,導致廠商得以在工程過程中投機取巧、降低成本,甚至藉此牟利。
吳呈賢強調,監視器是市民安全的第一道防線,若工程品質不良、設備偷料,等同浪費公帑、也危害治安。更諷刺的是,市府近年仍以「科技治安」為政績宣傳重點,卻在監視器採購與施工層面漏洞百出。
吳呈賢要求市府應立即啟動全面清查,針對近年所有達「查核金額」以上採購案進行回溯查核,並公開查核結果;同時建立外部監督機制,引入第三方或專業顧問進行獨立檢驗,確保採購案不再流於形式。若市府繼續放任,形同助長工程黑洞與不法結構,損害的終究是市民權益與納稅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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