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臺中報導】臺中市議員吳佩芸25日在議會財經業務質詢指出,臺中市在急難動物救援量能缺乏,近2個月收到兩件動物救援的陳情案件,農業局卻皆無法提供實質協助,要求市府應建立配套措施,做好媒合及聯絡角色,進以展現市府保障動物權益的決心。
吳佩芸首先請農業局長張敬昌說明,有關臺中市急難動物救援業務,若民眾今天看到了犬貓、或是野生動物受困、受傷,應該透過什麼管道聯絡市府?而若今天市民朋友看見貓受困在汽車引擎蓋內,向動保處通報時,市府單位又該如何協助,能否確保動物在任何時段都能有專業人士協助救援?張敬昌答詢表示,可直接通報1999,將有專人協助。
吳佩芸根據臺中市急難動物救援標準作業程序指出,動保處為維護公共安全、尊重動物生命,依據臺中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七條執行急難動物救援業務。吳佩芸進一步也瞭解,動保處救援的對象主要是以無法自行脫困離開之遊蕩犬、貓為主。但吳佩芸認為,不管是張敬昌局長的說明或程序的依據,事實在他的親身經驗上,所感受到都並非如此。
吳佩芸表示,今年2月12日晚上接獲民眾陳情,當時有一隻貓受困在汽車的引擎蓋內,她立刻趕到現場協助救援,也聯絡動保處,但動保處的回應卻是:這個我們沒有辦法處理,請找汽車維修廠或消防局協助。
吳佩芸與在場的民眾對此都感到不解,依照作業程序,救援對象就是以受傷、車禍、虛弱、病重等情形或受困於水溝、溪床等無法自行脫困的遊蕩犬貓,而照片中的這隻幼貓就是無法自行脫困的卡在汽車引擎室內。最後反而是由非負責相關業務的消防局提供建議,後續才與民眾花了快三個小時,協助幼貓從汽車引擎室脫困。
另外,關於野生動物的救援,吳佩芸明白是由林務自然保育科協助。但吳佩芸進一步表示,在隔一個月的3月27日,亦接獲民眾反映,在南屯區豐樂公園內有烏龜爬出來想要產卵,結果卻直接被車子輾過,龜殼裂開、卵也都跑出來了,當下他聯絡農業局,農業局卻回覆說,因為人力不足,請自行聯絡民間團體協助。
吳佩芸強調,從兩件動物救援的陳情,他深刻體會,農業局皆無法提供實質協助,自己身為民意代表,理應與市府的聯絡管道會更加直接、有立即性才對,卻依然等不到農業局的積極作為,更何況是一般民眾自行聯絡呢?
吳佩芸認為,若農業局認為犬貓受困在市府專業領域以外的地方,需要更專業人士、專業器具協助支援,那市府也應該做好媒合及聯絡的角色,而不是要求民眾、甚至議員要自己想辦法,相當不合理。吳佩芸於現場要求農業局應建立與其他單位的媒合及聯絡清單,並檢討整個救援通報流程,積極協助民眾通報,才能展現市府保障動物權益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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