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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臺中市議員吳佩芸17日指出,臺中市第十三期市地重劃區部分路段人行道過窄,未能符合現行規範,要求臺中市政府於臺中市市地重劃基金追加編列預算進行改善。

市議員吳佩芸提出,近年來因臺中市市民對於行人路權意識提升,有關十三期重劃區內的人行道問題,已陸續接到民眾反映,重劃區內部分路段人行道過窄,有些人行道寬度不足120公分,也沒有達到目前規範要求的150公分,甚至有局部路段無建置人行道。

吳佩芸表示,過去市府在辦理第十三期重劃區規劃時,人行道寬度雖符合當年要求,但如今已不符《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有關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規定,而十三期重劃區的人行道,應與時俱進、確有符合現在基本要求行人空間之必要。

吳佩芸進一步提出,目前寬度不足的人行道,也影響申請台電供電、送電需要設置變電箱的困難。對於行人路權保障,吳佩芸過去辦理許多會勘,試圖排除、改善過去因不當設置而影響行人通行的變電箱問題。但在原本人行道寬度就已經不足的狀況下,更導致民眾無法申請台電供電,進而必須面對及處理。

吳佩芸對此也有與立委辦公室召開協調會,當時地政局已承諾會主動邀集相關局處討論第十三期重劃區人行道改善問題,詢問目前進度如何?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局長吳存金表示,第十三期重劃區為2011年規劃設計,依循當時法規辦理,已不符現行規範,研商會勘會擇期舉行,將與相關局處通盤檢討。而建設經費也會循法定程序辦理。

吳佩芸指出,針對第十三期重劃區的人行道改善,地政局在明年市地重劃基金的編列項目中,有關第十三期市地重劃的工程費用,並無編列人行道改善項目。

吳佩芸強調,依照《臺中市市地重劃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對於已辦竣的市地重劃區內,有關人行道改善工程的建設費用是可以編列的,但預算書必須明列項目。吳佩芸要求地政局應編列追加預算,以改善第十三期重劃區行人空間,優化臺中市行人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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