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霧峰分局大里分駐所日前有蕭姓民眾報案,指接獲自稱金管會之詐騙電話,對方謊稱其銀行帳戶有多筆異常金流,恐在不知情情形下涉及詐騙案件,為證實其清白,需將其帳戶內金錢領出交由法院代保管,致蕭姓民眾不疑有他,前後依照詐騙集團指示匯款及面交5次,共計交付新臺幣458萬元,後驚覺詐騙,急忙報案。
不料,詐騙集團食髓知味,在警方受理報案後,再次以法院要求其出示財力信用證明為由,要求蕭姓民眾再次交付新台幣30萬元,大里分駐所員警得知後,立即指導民眾與詐騙集團周旋,約定取款時、地後。
經警方埋伏進而查獲假冒法院工作人員之林姓車手,當場查扣偽造之法院公證本票、手機、SIM卡4張等證物,警詢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偽造文書等罪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
霧峰分局呼籲,本案即為常見之假檢警詐騙手法,提到偵查不公開、資金凍結、到府收取保證金等手法就是詐騙,如遇上述情況,請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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