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環境部日前甫在爭議聲中通過中火新增四部燃氣機組,台中市的空污總量將達歷史新高,盧秀燕市長在行政院會時,爭取日後碳費應留八成在地方,以進行相關空污防制,但環境部長卻搬出財政紀律法來搪塞。國民黨台中市議員李中7日在議會進行警消環衛業務質詢時表示,過去空氣污染防治法明訂一定比率之空氣污染防制費給地方,現在遇到碳費卻大轉彎,民進黨中央政府只想拿錢,卻把空污留給中部人,中部居民實在無法接受!
市議員李中指出,盧秀燕市長對於市民非常在乎空污議題很掛心,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因此她在行政院會上表態,希望能把至少一半以上的碳費,留在地方進行相關的空污防制,但環境部長第一時間就拒絕明訂,並在事後拿出財政紀律法來作為藉口搪塞。
李中說,過去依照空污法,地方可以收取60%的空氣污染防制費,但為甚麼到了氣候變遷法,中央卻又說要撥補多少比例給地方,不能明訂呢?拿財政紀律法來說事,這樣子是不是雙標?
環境保護局長陳宏益答詢表示,過去除了重大污染源(也就是有煙囪的)的污染防制費是給地方用,其實還包移動車輛的燃料費,也有部分是撥給地方來使用在空污防制,因此,他也很不能理解,為甚麼遇到碳費就政策轉彎,他們會持續向中央來爭取。
李中表示,中央環境部在環保團體與市政府代表的抗議聲中,硬是在沒有具體減煤減碳計畫的情況下,就透過環評委員迅速通過台電中火新增四部燃氣機組,卻在碳費議題上,不肯給地方做具體改善空污的資源挹注承諾;把空污留給地方、中央拿錢揮霍,中部人真的很不能接受。
另外,李中也指出,過去台中市透過管制生煤自治條例,有效地讓中火把生煤用量,從一年燃燒兩千一百多萬公噸,降到現在的一年一千兩百多萬公噸,但中央卻用牴觸法令的說法,廢止我們的自治條例。
而當我們盧秀燕市長為了市民的健康著想,督促市政府相關局處制訂「台中市重大空氣污染管制自治條例」、「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市議會也在各政黨支持下通過三讀,但截至今日,中央卻遲遲不肯備查,他不禁懷疑中央的節能減碳政策,是不是都只是口號。
李中進一步指出,中火之所以會減煤,當初是因為我們台中市通過了管制生煤自治條例,所以他們才不得不減,也讓他們現在可以拿來作為減碳的宣傳資料;現在中火又要蓋四部燃氣機組,即便到時候Pm2.5或Pm10會有所下降,但溫室氣體還是不斷增加,這對於將來要被徵收的碳費,又或者中部地區的空污程度,似乎只會加遽影響。
李中表示,中央口口聲聲說要能源轉型,但實際上的作為,卻是在對想做事的地方政府潑冷水,市議會與市政府請憲法法庭就行政院宣告管制生煤自治條例是否違憲,但已經過了四年了,憲法法庭卻一點動作都沒有。
相較於先前廢死議題的快速動作,民眾應該可以看得出來,中央政府對減煤減碳興趣不大,中央政府相關部會對中火燃煤機組的未來處置方式,也都是口頭承諾,市民朋友大家能相信嗎?
李中詢問環保局長陳宏益,市政府沒有有甚麼對策?陳宏益答詢表示,盧市長十分重視空污的防制,因此她上任後,分別在這幾年,提出並在議會支持下,通過了「台中市重大空氣污染管制自治條例」,「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希望透過加嚴與前瞻的手段,讓台中的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能保持平均在每立方公尺12微克以下,但這些法令送到中央後,目前都還沒有備查;但市政府還是會繼續努力,積極請中央快點排審,好讓地方政府有依據來要求各個污染源做更加環保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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