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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無黨籍臺中市議員吳佩芸5日在議會進行交通地政觀光委員會業務質詢指出,臺中市路口科技執法設備到年底將高達68處,強調建置科技執法應在防止事故發生,要求市府將路口科技執法罰緩收入用於標線規劃及改善工程,以改善臺中市交通環境。

市議員吳佩芸表示,臺中市路口科技執法設備目前共計41處,而中央政府於2024年也補助9180萬元建置27處,到年底將會有68處科技執法設備來實施。

吳佩芸提出,在今年6月的道路交通安全會報中,臺中市市長盧秀燕有表示,建置科技執法並非以取締為目的,而是在於防止事故發生。若不從交通工程及標線規劃開始進行改善,取締件數即便再多,也只是治標不治本,不僅犧牲市民的納稅錢、更會徒增民眾的恐懼心。

吳佩芸根據交通部統計資料指出,臺中市在2024年1月至7月間,不但於行人交通事故30日死亡人數達32人,整體交通事故30日死亡人數更高達175人,皆為全國最高。

吳佩芸強調,不該將科技執法當成特效藥,應該從交通工程開始進行改善。畢竟,民眾在道路交通管制設施不夠清楚的前提下,當然就容易違規。

吳佩芸主張,依據《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罰鍰若為縣市政府舉發案件,其中罰鍰收入百分之75將會分配給各地方政府,當中除了百分之12應作為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經費,其餘部分,市府是否能研擬用於臺中市標線規劃及改善使用?

交通局局長葉昭甫回應說,警察局建置科技執法設備前,皆會會同道路相關單位,依據該路口歷史事故樣態、及上下游整體標線規劃是否完備進行設置。市府目前投入於交通工程之經費也已超過法規規定的額度,並不適用《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進行衡量。

吳佩芸認為,交通工程經費永遠不嫌多,既然有路口科技執法罰緩收入來源,就應該更積極投入於標線改善及規劃使用,民眾也能避免在交通管制設施不夠完備的情形下,反而有對科技執法產生對立的狀況,若能將罰鍰收入作為標線規劃及改善使用,便可達到防制交通事故、保護市民安全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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