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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吳佩芸3日在台中市議會教育文化業務質詢,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於憲法法庭的結辯內容認為會製造更多萬年代理教師,導致代理教師不用努力考教甄,諸多論點非常離譜為例,請教臺中市教育局是否同意新北市的意見之外,並要求臺中市教育局在採計年資立場上清楚表態。

市議員吳佩芸表示,在許多偏遠學校和非山非市的學校,正式教師的流動率高,代理教師成為穩定師資的重要人力,因此去年臺中市終於宣布代理教師採整年聘期,他給予肯定。吳佩芸說,當時市府在新聞稿中呼籲中央訂定統一規範,這樣勇於表態的態度,能否也展現在年資採計的議題上?

吳佩芸指出,憲法法庭在今年3月12日召開言詞辯論,討論代理教師敘新不採計年資是否違憲,新北市教育局結辯稿的意見寫「若代理教師均一致比照正式教師,任教可以採計職前年資,未來可能製造更多萬年代理教師,完全不用努力考教甄」,實在非常誇張。

吳佩芸強調,監察院兩年前已經糾正過教育部,對於代理教師聘任的重要規定如起敘、改敘、職前年資計算等均付之闕如,任意授權各地方政府自訂敘薪標準,又因為控留員額導致代理教師比例過高。事實上代理教師是勞保,正式老師是公保,其退休金、撫卹金與其他加給也都和正式老師有很大的落差,絕對不會因為起薪一樣,就減少代理教師想轉正的誘因。

教育局長蔣偉民回覆表示,目前教育部的看法是會等到憲法法庭決議後,制定全國性的統一規範,個人立場也認同應該有全國一致標準。但牽涉相關法規問題,需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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