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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蘇榮泉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在3月15日晚間接獲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通報,指稱劉姓男子(83年次)和黃姓男子(83年次)於同日晚間8時許到虎尾分局自首。他們聲稱涉及一起債務糾紛,指控在某汽車旅館內毆打徐姓被害人(79年次),並發現徐姓被害人的屍體。由於案情重大,涉及5年以上的重罪,且有勾串滅證之虞,檢方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得批准。

主任檢察官朱啓仁說明凌虐致人於死罪,檢方向法院聲請將兩人羈押禁見,以確保案件的進一步調查。
(記者蘇榮泉攝)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啓仁指出,檢方高度重視此案,立即指派檢察官彭彥儒與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斗南分局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

朱啓仁主任檢察官進一步指出,雖然劉男和黃男自行到案,但他們被指控犯有殺人等重罪。因此,檢方於同日晚間發出拘票拘提兩人,以利進一步偵辦。在次日進行的屍體檢驗中,發現徐姓被害人身上有多處瘀傷,並且已經死亡多時,具體死因仍在鑑定中。
遇害徐姓男子生前被劉男和黃男載往斗南某汽車旅館。
(記者蘇榮泉翻攝)
劉男和黃男在3月16日接受檢方偵訊後,被指控犯有刑法第271條第1項的殺人罪,以及第302條之1第2項、第1項第4款的凌虐致人於死罪。檢方再次向法院聲請將兩人羈押禁見,以確保案件的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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