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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楊大鋐與陳本添於12日在議會聯合質詢,關心租金補貼問題表示,今年陸續發生有民眾申請租金補貼,結果因為房屋稅率不符、被中央要求返還溢領。質疑中央政府未做好事前審查,造成民眾權益受損。
    
去年六月底,行政院與內政部風風光光舉辦記者會,宣傳「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正式啟動,歡歡喜喜告訴全國民眾「行政院已核定該案為4年計畫,由中央每年編列300億元預算,照顧50萬戶租屋族。」


結果施行成效如何?審計部於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300億元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執行率僅為55.74%;實際申請32萬6706戶、核定27萬8717戶。問題實際受限於房東意願,造成仍有許多符合資格之租屋族難以受惠。
    
楊大鋐說,他手上有民眾的陳情案件,是因為租房的房屋稅率不符所致,他質疑房屋出租人繳什麼稅率是公開資料嗎?承租人可以到機關網站上查詢嗎?還是屬於出租人的隱私無法提供?地稅局長沈政安答詢表示,出租人的稅率資料沒有辦法提供給承租人。
    
民眾很委屈,承租房子的時候,怎麼會知道他的房東繳納的稅率是營業用?還是住家用?種種問題造成今年陸陸續續有許多承租人收到中央的公文說「資格不符」,要求返還「溢領」的租金補貼。
    
楊大鋐批中央政府怠於事前審查,三百億租金補貼計畫在去年選舉前趕上路、審查及監察制度不完備,急於攬功且權力不願意下放給縣市政府;論中央能力與人力均不足,第一年中央獨攬,根本無法負擔全台這麼多審查,導致一年之後搞出這麼多起烏龍案件。
    
中央種種荒唐事蹟,已經不是第一次,從新冠疫情紓困補貼,審計報告也指出紓困補貼中央平台設置不完備,造成許多重複請領、資格不符的問題。
    
楊大鋐強調,政府的行政行為在做成前,都必須做好事前審查,這是政府的責任。結果現在因為政府的不負責任,民眾莫名背上一條溢領租屋補助的「債務」,要還錢給政府,實在荒唐!
    
民眾是信賴政府而依作業規定申請租金補貼,也信任房東的租賃建物課稅基準適法,既存在信賴基礎,也沒有不值得信賴的情況,自應受信賴保護原則之保護。
    
楊大鋐問法制局長李善植,中央政府是否有違行政程序法、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李善植答詢表示,追回租金補貼得確有規定在法令裡面可以追回,只是政府機關在做行政行為的時候應該更謹慎,他再批中央政府選前發錢、選後要人民還錢,顯然就是知法玩法,中央事前攬功、事後甩鍋,忽視民眾的權益。
    
鑒於今年多起租金補貼烏龍的慘痛經驗,三百億租屋補貼政策今年度開始改由中央核撥經費、地方政府協辦查核申請人資格,台中市目前有查到多少件民眾因為房屋稅率導致租補資格不符?都發局局長李正偉表示,目前市府的申訴案件還不多,不過後續市府會再跟中央反映,要做好事前審查,同時也要告訴申請民眾有房屋稅率的問題。
    
楊大鋐認為民眾的生活因為通膨已經很不好過了,現在這種查房屋稅應該是政府自己要負責的問題,我們不該轉嫁給民眾自己去舉證、這樣不對,行政程序也有瑕疵。
    
站在保護民眾權益的立場,台北市有個案例是一名新手奶爸,今年突然被說租補不符資格,被要求繳回4萬9000元租金補貼,但幸好當時台北市稅捐處出手,請房東去更改稅率後,稅捐單位回溯認定,當時營建署(現國管署)也點頭同意;在中央、地方聯手之下,確定民眾不用繳回且可續領補貼。
    
楊大鋐說,他手上的陳情案件,她也是房屋稅率申請地址稅籍資料課徵非住非營用稅率,但該址一樓作店面使用,但一樓以上就出租房屋使用,作為部分住宅使用事實明確,詢問地稅局既然已經有前例,台中市政府能不能主動協助民眾?沈政安答詢表示,房屋稅是按照使用情形課稅,並會盡最大的努力來協助民眾去做回溯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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