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隨著林公信仰的傳播和信眾朝拜熱情的高漲,林公福佑百姓的各種神跡不斷顯現。宮內常現神光、林公顯靈、有求必應、有叩則靈的信念已在信眾中深入人心。傳說中有許多關於林公顯靈助人的事賾,如林公化醫救人、神簽示人、懲罰賭徒、香火袋驅邪、調水洗宮殿、助陣收復臺灣等等,極具神奇色彩。廣大信眾對林公的崇拜十分虔誠,數百年來香火長盛不衰。
在各種祭祀活動中,以「請林公」的儀式最為隆重。林公香火是一年之首必請的吉祥香火,其目的是以林公的香火護家宅、旺宗族,祈盼風調雨順,四季吉祥,田園豐收,國泰民安。在正常年份的春節,各地前來「請林公」和進行其他祈福等活動的人數均達到100萬人次左右,而正月初五到元宵日則是信眾最集中、人數最多的時段。
杉洋村人一般在除夕夜到林公祖殿點香請神,並將香火接回家裹,以保全年吉利。到了正月初五,全村善男信女舉龍傘,舞龍舞獅,敲鑼打鼓,由數十人隊伍抬著護著林公真身,環遊全村,祈求一年風調雨順,四季平安。
嚴格地說,「請林公」是祖殿以外的村莊信眾前來拜請林公移駕到他們的家園,施予那裏的百姓平安、吉祥和福氣。所以從正初五開始一直到元宵日,就是杉洋村以外各村各境信眾的「請林公」的時間,他們按照事先由林公理事會安排好的各村先後排序,擇日而至。
所派出請林公隊伍的主祭成員,須是村中人品優秀、為人公道的村民代表。起程前,每人均須沐浴更衣,儀態嚴整,不說污穢話,不去不潔場所,並且燒穢符驅除全身穢氣,如此方能前往杉洋、進入祖殿。
有的村莊擔心派去請林公的人數少,陣容不夠強大,也可向鄰村借人、借銃、借旗,以增強隊伍的氣勢,或安排各種傳統文化技藝的表演,以表達虔敬之情,如請來舞獅隊、舞龍隊、腰鼓隊,或鐵枝隊、線獅隊、鼓號隊等為其助陣,諸樣齊備後便大張旗鼓來到杉洋,以示虔誠和人氣興旺。
「請林公」不同於一般的祈福,它是一種集體行為,單門獨戶是無法完成的。請林公隊伍須提前一天來到杉洋,按照規定的程式獻禮拜祭後,方可於次日起駕回程。請林公隊伍於一前日抵達祖殿后,先是擺福禮、作福貢、誦疏文、升香火缽,福禮貢品主要有全豬、全羊、全酒、魚、雞、五果等,整個獻祭過程多由專職法師操作。
禮成後,請林公隊伍就在祖殿內外合適地點靜候,時間未進入第二日是不能回還的。這裏面隱含著一種邏輯,即林公胸懷天下黎民,許多時候是在各地消災解困、降福蒼生,不會總是坐陣祖殿,只有等到林公回宮後才可能請而起駕。因此獻祭之後到次日到來時的這段等待時間,就是這種邏輯的儀式化體現。
經過一夜的等待,當時間進入次日零時以後,就可啟動叩請林公起駕的程式了。先是請香火,即由專職的佘族宮公從祖殿香爐中,請出香火引入事先備好的香火缽中;接下來是由專職法師在林公像前進行擲筊,當擲茭結果與主祭成員的預期設定相符時,即表示林公同意起駕。此時,請林公隊伍定是鞭炮齊鳴、鑼鼓喧天,浩浩蕩蕩踏上回程。
當大隊人馬回到村莊,就意味著林公駕臨。前去迎請的隊伍和在村莊等候的男女老少,就會前呼後擁著進入本村的林公分殿,在分殿內還會安排一次獻祭,稱為「下馬貢」。接下來,各家各戶就會從這裏請上香火高高興興地回到家中,到家後自然也是擺上貢品,鳴炮誦吉,祈願多多。
在請林公和其他祈福活動中,爭先恐後是信眾的普遍心態。在正月初五至十五的祖殿,每天來自各地的村莊都想「搶」得「第一爐香」,好在管理機構的人員會維持好請香秩序;在各村境分殿,家家戶戶也都希望從請回的新年香火中爭得「頭彩」,有的信眾甚至趕到離村五、六裹外迎請林公香火,祈願早接香火早得福。
由此看來,這種帶競賽性質的「請林公」儀式,客觀上促進了各地鄉村信眾進取精神、競爭意識、儀表形象和文明風貌的改善提升,推動了鄉村環境營造的發展進步、民眾組織活動能力的增強,這是林公文化帶來的正面價值,是林公香火節上基於競賽規則而非無序哄搶的文明呈現,使林公香火節縱然萬頭攢動卻繁而不亂,不至於出現許多宗教朝聖場面容易失控、導致踩踏事故發生的悲劇。這也可以看作是林公精神的護佑作用在「顯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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