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放租的市有耕地今年12月31日到期,應進行換約續租,為減少農民舟
車勞頓,除由承租人親自至地政局或郵寄通信申辦外,將於今年10月11日及13日分別至
龍井、大安區駐點收件,共2場次,方便承租人辦理相關手續。
區,因此分別於今年10月11
日上午10時至12時在台中市龍井區公所1樓大廳及10月13日上午10時至12時在台中市大
安區公所2樓會議室辦理,地政局也會主動通知租約承租人就近辦理。
地政局指出,駐點收件除換約續租服務外,當地所轄龍井地政事務所、大甲地政事務所
當日也會到場提供地政諮詢及業務宣導。2個場次駐點服務後,如仍有大批換約需求,
會再擇期加辦駐點服務場次,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報社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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