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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朝枝∕南投報導〕縣府配合國民法官法實施,9日辦理本縣113年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隨機抽選程序,由民政處長林琦瑜主持啟動電腦隨機抽選程序,自逾39萬名符合具備積極資格縣民中抽選出3,000名備選國民法官造冊,提交南投地方法院進行後續選任程序。南投地方法院庭長陳宏瑋、科長孫庠熙、書記官吳瓊英、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石光哲、南投律師公會副理事長陳盈壽、總幹事陳若儀等都到場見證,抽選程序公開、公正、透明,過程順利圓滿。
   林處長表示,「國民法官法」2020年8月12日經總統公布,已於2023年上路,依該法第12條規定:「年滿23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資格。」,又依同法第17條規定,地方政府以隨機抽選方式選出地方法院所需人數之備選國民法官,造具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送交地方法院進行選任程序。縣府賡續辦理本縣113年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公開抽選程序,自戶政資訊系統以電腦程式現場公開操作,自具備積極資格之人口清冊中,隨機抽選出所需人數之備選國民法官供法院選任,與法官一起坐在法檯上,共同決定有罪、無罪,以及刑責多重,開創司法多元對話的新紀元。本縣13鄉(鎮、市)設籍人口數合計47萬7,993 人,具備積極資格之人口數有39萬3,372人,應抽選之備選國民法官人數為3,000人。。
   陳庭長表示,過去司法案件審理都是由專業法官根據案卷作出判決,結果常與人民對司法期待相悖,國民法官法上路後,藉由國民法官與專業法官組成合議庭,通過多元對話,充分檢視案卷與討論,透過檢辯雙方激烈攻防,共同決定有罪、無罪,以及刑責多重,達到勿枉勿縱的目標,也使判決結果更符合人民的期許。每一位符合具備積極資格的國民都可能被選任為國民法官,被選任者個資及相關案卷都會要求嚴格保密,並與警方合作確保人身安全,如有照顧幼兒、長輩等需求,也有配套措施,大家不用擔心,擔任國民法官是公民的義務,請民眾務必踴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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