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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記點記次新制宣導與懶人包

【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1日在南屯召開焚化爐汰舊換新BOT案公聽會,民進黨市議員何文海表示,南屯鄉親強烈反對市府未進行環評即要再新建焚化爐,尤其是南屯近年來人口快速成長,市府應該在別處另尋新建地點,而非在人口集中處未進行環評即要新建新的焚化爐。對此,環保局回應表示,文山廠汰舊換新作業是於原廠區範圍內汰舊換新,使文山廠的處理量能恢復到每日900噸,並非興建第二座焚化爐。
 
市議員何文海強調,前市長林柏榕在縣市未合併前即已承諾絕不會在南屯文山區再蓋一個新的焚化爐,前市長林佳榕也是只評估整修原爐,但現任市長盧秀燕卻是要蓋新爐,現在要蓋的新爐更只有五百噸的容量,完全無法解決目前台中的垃圾量,如果無法解決問題卻又要在南屯蓋新爐,南屯居民絕對無法接受。何文海強調,市府對外宣稱文山焚化爐汰舊換新,實際上卻是關掉原來焚化廠三爐其中的一爐,並在旁邊興建1座全新500噸的焚化爐。
 
何文海指出,新建的焚化爐依法規必須通過環評,盧市府用「汰舊換新」之說,根本規避法規更是是欺騙市民。沒有環境評估下,無法證明焚化爐是否會對地方民眾健康影響,未來如有事故誰來負責。未通過環評之下即要興建新爐,市府根本是帶頭違規,製造台中最大污染源。
    
何文海表示,台中市政府用環境評估法第28條第7項回覆文山焚化爐開發行為屬汰舊換新工程,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但是文山焚化廠在民國76年4月完成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於民國76年7月報告書僅「備查」而非「通過」,沒有通過環評,就沒有辦法保證安全。如今汰舊換新又沒有做環境評估,新機具又會對環境如何影響,沒有人可以確切保證,沒有通過環評就是有潛在風險,盧市長任期只剩三年多,未來如果新爐興建有問題,責任由誰來負責?
    
何文海說,當初林柏榕市長答應未來南屯不再蓋焚化爐,使用年限到即退役,如今卻要強行蠻幹設置焚化爐,更是掩人耳目用「汰舊換新」來欺騙大眾,就表示目前臺中市府沒有兌現過去林柏榕市長的承諾。盧秀燕市長還能夠保證未來南屯不會有第三座焚化爐嗎?對老市長都無法實現承諾,盧秀燕市長能為未來南屯環境背書嗎?
    
何文海進一步說明,南屯區的人口從當時的八萬人到現在人口已大幅成長為十六萬人,目前新建的焚化爐垃圾處理量設定為500噸,比原來的舊爐還要少,根本不足以解決目前台中市日漸增加的垃圾處理量。
 
另台中市政府如果經由專業判斷需要新建新的焚化爐,但是對當地民眾沒有環境評估,誰來保證未來南屯當地民眾的健康,南屯區現在的時空背景已跟過去截然不同,再次表達南屯人的決心「強力主張遷移,拒絕新建焚化爐」。
 
環保局回應表示,經查84年7月8日前市長林柏榕簽署的承諾書及84年7月19日84府環場字第98986號函僅承諾「第四期衛生掩埋場及第二座焚化廠決定不在文山地區興建」,並非焚化爐應除役封爐,特此澄清。
 
環保局提到,文山焚化廠76年依據環評法前身「加強推動環境影響評估方案」(74年10月17日行政院核定)規定,提報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已通過審查且做成結論,符合環評法施行細則第51條規定。
 
此外,文山廠於原基地範圍內在處理量不變下進行設施設備汰舊換新,且其固定汙染源防制設備要求符合固定污染源最佳可行控制技術的廢棄處理技術,符合「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8條第7項規定屬汰舊換新工程,其處理量及污染量未增加,更是單位能耗降低的開發行為。
 
此外,文山焚化廠汰舊換新內容未涉及擴增處理量能或基地擴建,且汰舊換新是於既有廠區內設置新爐,依環評法施行細則第37條規定,無需依第38條規定重新辦理環評,但需辦理環境差異分析,提出環境差異分析報告;文山廠建廠後分別於96年及104年辦理環境差異分析,後續汰舊換新會依環評法規定完成相關法定程序。
 
環保局說明,文山廠汰舊換新後,將引入先進空污防制技術,大幅降低空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各項污染物改善幅度最少者達44%,最多者達90%,可有效改善空氣品質;另外,未來廠房設計規劃將納入「生態、綠色、永續」等元素,且需取得綠建築標章,使廠房外觀意象具有科技感及藝術感,並與周圍環境景觀融合,將成為吸引民眾目光的地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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