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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國土計畫法似乎蓄勢待發,但台中農業發展功能區第1至5類,就有6萬1308.6公頃面積,佔台中國土計畫面積15.77%,牽動大批農地未來使用權利的變動。國民黨台中市議員朱暖英24日在議會進行財經業務質詢,質詢農業局預估國土計畫上路後,要如何因應農民土地權利的衝擊與維護。

市議員朱暖英表示,國土法大致原則是「用途沒規定不行的都行」,使用權利相較彈性開放;要是國土法上路,就會變成「用途沒規定准許的皆不行」。民眾會擔憂,自家菇棚、智能溫室棚架,或網室設施,未來實施後,因用途規定變成違建的話,就可能面臨被拆除的命運。

農業局長張敬昌答詢表示,區域計劃分類的農1、農2類使用權利會有變動,而農1用地就有一萬七千公頃,在地方12場會談中農民意見激烈,將農民疑義透過地政局轉向中央反映,希望農地因使用權利受限,希望有綠色補貼措施。

朱暖英認為「寧可好法延後實施,不要惡法急於上路」。民眾對國土法疑慮重重,配套措施不足,美其名滾動式修正,若貿然實施一定衍生非常多難解問題,像是西、南屯,尚有廣大農地影響甚鉅。朱暖英疾呼市府主管務必做好把關,不要讓農民的權益受到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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