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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獻元台中報導】台中市新聞局之臺中市影視發展基金會為鼓勵影視人才創作、扶植臺灣電影產業進而提升電影製作環境,訂有「獎勵電影事業計畫」,每年編列500萬預算,近來更因周處除三害在中國爆紅,特地大發新聞稿,稱台中市府眼光獨到,投資成功回收增進市府收入, 民進黨台中市議員陳俞融3日在台中市議會教育文化業務質詢提出數據打臉市府提到,事實上並非如此。

市議員陳俞融指出,從110年起至113年4月底,市府三年來投資五部電影,除了兩部尚未上映外,僅一部周處除三害有回收就開始大肆宣揚,但卻隻字不提兩部沒有收益,補助成效差。

然而該計畫也明確規定,獲資助影片於公開放映後之收入,要依獎勵之比例回存獎勵電影設置之專戶,但看到三部裡面有兩部都未回收,等於6成6未回收,補助效益根本不如市府所說這麼好。

其中110年花了400萬補助電影《失能少年》,票房僅82萬,不但完全無法回收投資金額,且該片全片有超過80%的場景都在高雄發生,包括夢時代百貨、高雄總圖、旗津、新崛江、橋頭糖廠、承億酒店等,台中市卻用不成比例且無法回收的金額補助,也失去初衷,而111年除了補助周處,還有補助另一部《車頂上的玄天上帝》明明票房全台有1200萬,超過當初補助金額,卻也未回收,到底發生何事? 規定是訂假的? 

對此,新聞局長欒治誼答詢表示,獎勵電影事業原本的出發點就不是以回收投資為首要目標,但如議員所提的周處除三害,以市府這樣的投資金額能得到各界這麼多迴響,對台中市已經值得。而至於部分電影未回收金額,是因為還要扣除該電影所有支出成本,才會決定是否啟用回收機制。

陳俞融也提醒,目前市府獎勵補助電影產業預算有限,市府選擇補助的電影類型就更要謹慎,如周處除三害,雖名揚國際,但卻出現主要腳色於台中市大街上隨意槍擊場景,更加深了台中「慶記之都」的印象,市府投資的電影,本應帶給台中市正面行銷的助益。

但此次市府投資的電影,無異又加深這種「慶記之都」的負面形象,陳俞融強調,市府投資電影產業目的也不應是為了回收、讓市庫賺錢,此次市府大肆發新聞說自己投資電影眼光獨到,根本讓投資目的失去意義。

另外,陳俞融也說,台中電影人口龐大,依文化部統計,台中為全台第二大票房城是,112年中彰投就占全台電影票房16.78%,代表約76萬5千多是常態會看電影的人口,既然是全台第二大,看起來卻未獲得相應的藝文資源,甚至台中長期觀影的在地網友紛紛於電影粉專表示,台中只有炒房市長,藝文活動貧乏、基礎建設停滯都不重要,必須活化在地資源,因此陳俞融提到,台中流行文化及藝文活動缺乏,從金馬獎典禮最後一次在台中舉辦是2008年,距今已16年,而金鐘獎、金曲獎典禮更是未曾於台中市舉辦過就可以看出,實在有愧於台中市文化城的美譽,要求市府積極向中央爭取舉辦機會,讓台中市喜歡影視文化藝文活動的市民得到重視。

最後,陳俞融也具體建議,可利用北區現有廊帶空間,重振台中流行文化及藝文活動,請鄭照新副市長責成運動局,與台體大積極協商,優先將長期閒置的文英館、中興堂納入活化範圍,並結合附近宮原武雄宅邸(舊市長官邸)、水源廣場、加上台中放送局以及上水塔等歷史建物來做整體再造,營造整體街區的文化歷史感,配合一中商圈人潮,打造台中流行文化博物館群,也請文化局可以先用現正由廠商OT的台中放送局空間,研究先舉辦有關流行文化展覽的可能,將台中流行文化呈現在北區,結合一中商圈等年輕人聚集地,推廣流行文化,讓全台來「朝聖」,擺脫台中老氣、缺乏文藝、流行活動的印象。

市議員張芬郁則指影視產業須長線投資,因此市府投資近8億在霧峰興建中台灣影視基地,地方也期待影視產業人才從小紮根,但據新聞局成效報告,影視基地開辦4年,累計辦理人才教育課程53梯次、1319小時、參與人數4436人,換算後每人17.8分鐘,這樣卻聲稱可「厚植在地影視人才實力」,讓她充滿疑問,她要求新聞局善用該基地,落實為台灣培育影視產業人才,發揮中台灣影視基地存在的價值。


新聞局回應說,電影《周處除三害》獲得新聞局補助170萬元、財團法人台中市影視發展基金會獎勵電影事業計畫獎勵250萬元(預計可於113年底前完成獎勵金之全額回收),同時也獲得文化部長片輔導金新台幣1000萬元補助;該片於台中市精明商圈、綠川水岸廊道、書屋橋等周邊取景,約占全片拍攝比例30%,全片於去年10月上映,國內票房約莫新台幣4700餘萬元,並在中國大陸創下逼近新台幣30億元的票房佳績;該片入圍第60屆金馬獎最佳導演、最佳男主角、最佳視覺效果、最佳動作設計、最佳原創電影音樂、最佳剪輯、最佳音效等7獎項,並抱回最佳動作設計獎。

新聞局指出,依據財團法人台中市影視發展基金會獎勵電影事業相關辦理原則,凡在台中拍攝、與台中城市故事有關,或能行銷台中之作品均可申請補助,此為共好機制,台中與電影產業站在一起。

相關案件審理及獎勵作業,該基金會均邀請業內人士共同參與,希望在獎勵及扶植的精神下,能以有限經費創造最高的支持效能;該計畫自107年開辦迄今,獲獎勵且上映作品有7部,其中電影《返校》已完成獎勵金回收,《周處除三害》獲得業界稱許,預期也能順利回收。

有關影視內容涉及城市形象,新聞局表示,影視作品的內容呈現為文化創意一環,市府在創作內容上不宜干涉審查,也十分重視及尊重影視工作者的原創精神。過往國內表現不俗的電影《艋舺》、跨國製作《露西》、影集《痞子英雄》等作品,也都因為劇情需求曾有相關動作場面安排,相信影迷朋友都能理解影視創作的想像;新聞局未來也將責成該基金會與專業評審溝通,以期能挑選兼具票房表現以及正向鼓勵之作品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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